第一百二十一章 破阵-《大魏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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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将李文忠这一千骑兵灭了,剩下的步卒跟待宰的羔羊没什么区别。
更让李承志高兴的是,这表明他的战场嗅觉一点都不差,至少能够做到根据敌军略微异常的举动,就能猜到敌帅的下一步的动作。
不敢说是料敌先机,但起码能先敌一步。
但傻子才和你对冲。
李承志半俯在马背上,一声冷喝:“绕射!”
骑队最前锋是李猴儿和他爹……李承志想当矢锋,但没人敢答应,李时又不在,就换成骑术最好的李聪父子。
他处在第六列,前后左右更是被亲兵围的密不透风,但即便如此,骑兵也被激的嗷嗷直叫唤……
主将亲冒矢石迎敌的刺激性太大了,李承志都怀疑,哪怕前面是一堵铁墙,只要他下令,骑兵都敢冲一冲……
他选择随军出击,并不是一时脑子发热,心血来潮。
不听李松讲,别说李始贤,就连身为四品副镇将的李其都有随军冲阵的时候……
既然迟早都会有这么一天,那为何非要等遇到劲敌时,才不得不冲?
至少可以提前熟练,不至于遭遇强敌时吓的手忙脚乱……
况且只是贼兵只是半甲骑兵,连把弓和盾都没有,有什么可怕的?
只要不是倒霉到自己摔下马,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……
看白骑竟然避战,乱军骑锋微一愣神,随即一扯缰绳,竟又斜斜的冲了过来。
李承志有些挠头:这骑将怎么跟李时一个德性,简直一根筋,就知道冲冲冲?
问题是你也能冲得动才行?
李聪父子一偏马,同时抽弓搭箭,射向敌兵首骑的马身。
那么大个目标,都还不到二十米,想射不准都难,两只重箭准准的射进战马左腹,冒起了两朵血花。
战马猛一吃痛,一声长嘶,本能的向右闪避,让马上骑士精心准备好的一枪刺了个空。
同时,两骑前锋错肩而过,横向距离不足两丈。
李承志暗道好险:再近一点,敌骑的枪刃就切到李猴儿的脖子里了。
果然,在阵外看的再热血彭拜,也没有亲临敌阵来的刺激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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